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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教学管理制度

2024年05月16日 10:47  点击:[]

为维护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学习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教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讲授、实验实训、讨论交流、考试考核等。

二、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教学活动时间,树立自律意识,自觉维护良好的学习风气。

三、各教学单位安排任课教师或班主任等负责人进行考勤,并保留书面记录备查。

四、学生集中面授期间,学院将进行严格考勤,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有特殊情况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五、请假要求

1、请假申请: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时,需提前向负责老师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条、事假证明等)。

2、请假审批:请假申请需经负责老师审核同意后生效,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等方式请假,事后补交书面申请,未请假或请假手续不完备者以旷课论处。

3、请假时长:学期内累计请假时长超过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本门课程的平时成绩为0。

六、旷课处理

1、基本要求: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席教学活动的行为视为旷课,学生不得无故旷课。

2、处理措施:对学生旷课将给予批评教育,旷课达总课时二分之一及以上者,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期末考试。

七、考勤情况按学期统计,作为学生期末平时成绩评定依据。对于考勤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督促学生改善学习态度。

八、特殊情况处理

1、突发事件:因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特殊处理安排。

2、个人特殊情况: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学业的,可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

九、成绩不及格者可按学期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者在毕业前有一次补考机会,经补考成绩仍不及格者,推迟毕业时间,随下届学习和考试,各科成绩及格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十、学生因休学之外的原因(如未按教学安排完成学期规定课程、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学籍方面的要求等)造成毕业时间延迟,不能再参加学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及学位申请。

十一、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学院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及学校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制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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