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文件,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对校内有关单位开展的非学历教育项目进行了自查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我校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收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
近期,社会上一些机构和个人未经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授权,以我校名义或者以与我校合作名义,通过建网站、新媒体账号和设计推广招生广告等形式,发布与我校高级课程研修班招生相关的虚假信息。此行为严重影响了我校的声誉,给报名我校高级课程研修班的广大学员造成极大误导。为正视听,我校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校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收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对我校高级课程研修班进行的虚假招生宣传,我校概不认可。
二、按照我校财务规定,我校高级课程研修班学习费用由学员本人在规定时间缴纳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处官方财务账户,并由我校财务处出具正式发票。我校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收取高级课程研修班学费。
三、社会上以我校名义进行违规违法宣传招生我校高级课程研修班的机构和个人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也敬请广大报读我校高级课程研修班的学员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监督电话:0371—63571961
特此声明。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