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校曹亚新等177名成人教育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并且在校学习时间均已超过其最大延长学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233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试行)》(河财政文【2023】20号)等有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曹亚新等100名成人专科学生、杜平等77名成人专升本学生,共计177名成人教育学生注销学籍。
本决定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主页以公告方式送达,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即视同送达学生本人。学生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本决定送达本人的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学生申诉。15个工作日内未对本决定提出异议和申诉的,按本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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